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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全面开展健康家庭建设的通知

国卫办人口发〔2024〕1号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、爱卫办、民政厅(局)、体育行政部门、疾控局、团委、妇联、计生协:
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、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重要论述和全面提高人口健康素质、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决定开展健康家庭建设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 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》《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》《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》精神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发挥健康家庭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、深化爱国卫生运动、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性作用,深入推进家庭健康促进行动,采取有效措施,高质量推进健康家庭建设。

二、主要目标

健康家庭是指家庭成员履行自身健康第一责任,掌握必备的健康知识和技能,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,传承优良家风家教,家庭环境卫生健康,家庭成员身体、心理和社会生活处于良好状态的家庭。健康家庭建设要达到以下目标:

——提升居民健康素养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,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,到2025年,全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25%;到2030年,全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30%。

——培育优良家庭文化。到2025年,优化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广泛知晓,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、科学养育技能广泛普及;到2030年,注重健康的生活理念深入人心,新型婚育文化蔚然成风,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逐步形成。

——培养家庭健康指导员。每个村(社区)配备1-2名家庭健康指导员,到2025年末,覆盖90%以上的村(社区),基本实现全覆盖;到2030年末,覆盖100%的村(社区)。

——建成家庭健康服务阵地。到2025年末,家庭健康服务阵地覆盖50%以上的村(社区);到2030年末,家庭健康指导服务机构覆盖90%的村(社区)。

——培树健康家庭典型。培树一批不同特色的健康家庭典型,到2025年末,100%的村(社区)至少有一个健康家庭典型;到2030年末,100%的村民小组(网格)至少有一个健康家庭典型。

三、重点任务

(一)提升家庭健康素养。

1.开展健康家庭知识普及。以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—基本知识与技能》为基础,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,加强健康家庭科普宣传。广泛开展健康知识进万家活动,借助数字化手段,提高健康知识可及性。开展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宣传,强化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咨询指导服务。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预防和早期干预知识普及。对家庭成员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培训。倡导家庭制定健康管理规划,培养健康家庭明白人。面对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,教育指导家庭成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加强自我保护。

2.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,倡导文明卫生意识,传播“三减三健”、传染病预防等科学知识,引导家庭成员培养自主自律的生活方式,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,打造“无烟家庭”,保护未成年人视力,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运动。

3.健全重点人群健康保障。加大对留守儿童、困境儿童、流动儿童家庭以及空巢、留守、失能、残疾、高龄等老年人家庭的扶助力度。精准帮扶困难家庭,巩固健康扶贫成果,维护困难家庭合法权益。深入开展“暖心行动”,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。

(二)营造健康家庭环境。

1.构建美丽宜居家庭环境。鼓励村(社区)开展美丽庭院、幸福健康家庭等建设活动。引导家庭成员养成垃圾主动分类的习惯。指导婴幼儿、老年人家庭进行适幼、适老化改造。自觉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,打造绿色整洁人居环境。

2.营造健康家庭社会环境。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,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,显著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,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。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,帮助职工平衡家庭和工作的关系。加强全生命周期生殖健康服务,开展青春健康教育活动,提高青少年健康水平和家长亲子沟通技巧。加强出生缺陷防控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。推广避孕方法知情选择,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。

(三)培育优良家庭文化。

1.培育传承优良家风。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,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深入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,组织开展“好家风健康行”主题推进活动,推动健康成为新时代优良家风的重要内涵。培育家庭美德,重视子女家庭教育;处理好夫妻、父母子女等家庭关系,弘扬尊老爱幼、夫妻和睦、邻里互助等优良传统。

2.构建新型婚育文化。加强政策宣传解读,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人口的结构性变化,弘扬主旋律、汇聚正能量,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,营造良好氛围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引导全社会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,倡导适龄婚育、优生优育,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,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。

3.推进移风易俗。充分发挥村(社区)居民议事会、计生协理事会、红白理事会、道德评议会等作用,积极推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(居民公约)和自治章程,融入婚育文化内容,融合家风家训,引导群众自我宣传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。

(四)健全健康家庭工作机制。

1.建立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。各级相关部门支持计生协推进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建设,鼓励在村医、巾帼志愿服务队、社会体育指导员、营养指导员,以及具备一定卫生健康知识的村(社区)干部或群众中遴选人才,通过培训,承担传播健康理念、普及健康知识、倡导健康行为、传授健康技能、开展家庭健康指导服务等任务。

2.打造家庭健康服务阵地。统筹村(社区)党群活动中心、计生协服务阵地、医疗卫生机构、文体活动场所、健康小屋、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等资源,建立各级家庭健康服务阵地,依托家庭健康指导员,组织开展健康家庭建设知识讲座、培训以及家庭健康自助互助活动。

3.培树健康家庭典型。与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相结合,通过组织开展健康家庭典型案例征集、主题推进活动、技能大赛等,鼓励村(社区)和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健康家庭建设,不断培树、推出幸福健康家庭典型,组织宣传推广。

四、组织保障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要充分认识健康家庭建设的重要作用,加强组织协调,建立经费投入保障机制,构建政府主导、部门协同、社会参与的健康家庭工作机制。 

(二)明确职责分工。各级爱卫办做好健康家庭建设统筹指导,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组织实施,计生协负责培训指导、阵地建设等日常工作,其他单位各司其职、分工协作,共同做好健康家庭建设工作。

(三)做好宣传引导。要广泛开展健康家庭宣传教育,倡导广大家庭积极参与。要及时总结健康家庭建设工作亮点和特色做法,深入挖掘典型案例,积极宣传典型经验。


附件:健康家庭建设指南(试行)



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

全国爱卫办
民政部办公厅

体育总局办公厅
国家疾控局综合司

共青团中央办公厅
全国妇联办公厅

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

2024年1月2日


(信息公开形式:主动公开)

附件

健康家庭建设指南(试行)

一、基本条件

(一)家庭主要成员在本村(社区)居住满1年。

(二)家庭成员与当地村(社区)卫生服务机构实行责任医师签约制度,接受家庭签约医生的诊疗和家庭健康指导员健康生活方式的指导等。

(三)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良好。

二、健康环境

(一)树立绿色环保理念,自觉保护生态环境,做到室内外环境整洁,通风良好,无蚊蝇滋生地,无卫生死角,家庭垃圾分类袋装并投放,厕所、阳台、楼道卫生整洁,确保饮用水安全、卫生。

(二)家庭有3种及以上健康支持性工具(如体重秤、血压计、腰围尺、控油壶、控盐勺、计步器、运动健身器材等),配备家庭保健药箱,并妥善存放、定期整理。

三、健康知识与技能

(一)家庭成员树立“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”理念,崇尚健康生活、家庭保健、优生优育、男女平等、尊老爱幼等新型观念。家庭中至少有1人具备基本健康素养。

(二)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健康生活方式和体育健身技能相关活动。

(三)家庭定期学习健康知识,家庭成员具有获取并辨别健康信息的能力,关注健康信息并且拥有健康资料(书、报、期刊、新媒体等任意一种)。

(四)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会测量体温、脉搏血压,并学习掌握基本急救知识和技能。

(五)购买食品仔细查看生产日期、保质期,能看懂食品标签。

(六)科学就医,能使用网络预约挂号等智慧医疗服务,遵从分级诊疗,文明有序就医,严格遵从医嘱。

四、健康行为

(一)家庭成员建立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,养成“勤洗手、常通风、科学佩戴口罩、用公筷”等良好卫生习惯。

(二)家庭成员不吸烟,家中无烟具,能主动劝导来访客人中的吸烟者不吸烟;家庭成员不敬烟、不劝烟,礼尚往来不送烟;积极参加控烟宣传活动;吸烟者应充分运用身边可及的戒烟资源主动戒烟。

(三)家庭成员具有良好的健身习惯,每人每周锻炼3次及以上,每次半小时以上,熟练掌握至少1项运动健身技能,家庭体育锻炼常态化、科学化。

(四)家庭成员定期体检并保存好体检表,每两年至少1次。肥胖得到有效控制,慢性疾病纳入社区定期随访管理并得到有效控制。

(五)家庭成员心理健康,适应社会发展,有压力时能向家庭成员倾诉,能有效调节家庭矛盾。

(六)家庭重视营养,掌握健康烹饪方法,膳食合理,多果蔬、低脂、低盐,采取减盐控油措施。

(七)家庭成员每天早、晚2次刷牙,牙刷应当每3个月更换一次;不共用毛巾。

(八)家庭成员(成人)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7小时,未成年人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8小时。

(九)家庭成员关注并接受文化科技知识,乐于学习,勇于尝试,积极参与各类促进家庭健康活动。

五、优良家风

(一)家庭成员遵纪守法,行为规范。家风文明,不骄不奢,勤俭持家。

(二)重视子女家庭教育,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,注重言传身教,教育子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世界观、价值观,培育良好品德。

(三)家庭成员自觉承担家庭责任,孝老敬亲,夫妻和睦,老少和顺。

(四)熟悉优化生育政策,适龄婚育、优生优育,夫妻共担育儿责任,破除高价彩礼、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,婚事简办新办。

(五)邻里关系和睦,乐于助人。关爱妇女儿童和弱势群体。家庭成员每年至少参加2次公益活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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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编辑: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宣传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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